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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:【单据】单据重复校验
背景:
据国家税务总局官网消息,国家税务总局、财政部、国铁集团今天18日联合发布公告,从2024 年11月1日起,我国铁路客运领域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——电子发票(铁路电子客票),此后铁路电子客票会发送到用户邮箱,用户获取发票更为便利(不用线下取票,违规成本下降)
🌟因此我们上线了【重复报销风险校验】,以国家全面推广【铁路电子客票】为契机,我们将火车票纸质票根、纸质行程单、铁路电子客票、电子行程单一并纳入【重复报销风险】的校验中
配置条件:
⭐️①费用明细上没有【结算方式】字段或结算方式/结算时机≠无需结算
⭐️②费用明细上没有【企业已付金额】字段或【企业已付金额】=0
单据提交状态:
⚠️单据提交时,校验发票与企业订单管理的订单是否重复,如有重复则禁止提交
⚠️单据提交时,校验发票与企业订单管理的订单是否重复,如有重复,展示错误的发票信息
2:【行程】行程状态与日期校验优化,允许用户变更已订购的行程的日期
☑️勾选【行程已订购、禁止发起变更】则该行程,不可发起变更
❎未勾选【行程已订购、禁止发起变更】则该行程,可发起变更,可修改【日期范围】
3:【单据】单据侧边栏优化
🌟审批结果中的审批意见不限制展示长度,去除展开收起按钮
🌟审批流页面记录【查看剩余流程】按钮展开收起状态
🌟签名卡片尺寸缩小
🌟自动记录上一次使用的页签选择,再次打开单据时,默认打开上一次选择的页签
4:【单据】单据模板可见性支持设置黑名单
🌟单据配置可见范围,增加【仅部分人员】禁止提交单据
🌟委托关系提交单据也受到该设置的限制:
⚠️①有委托关系时,委托人允许提交,被委托人不允许提交:被委托人无法创建单据因此无法替委托人提交单据;
⚠️②委托人不允许提交,被委托人允许提交:被委托人可以创建单据,但是提交人选择委托人时,无法提交单据。
5:【单据】单据增加删除评论功能
🌟管理员在-【单据权限】-增加【删除评论】的勾选项
🌟有权限的管理员可以在此权限控制下的单据管理菜单下打开单据,操作删除评论,如图
6:【审批流】审批流节点支持重复名称
🌟系统设置-单据配置-审批流
7:【字段】已使用过的字段名称可以重新使用
🌟【A 字段】变更【B字段】,系统中在使用的字段无重名【 A 字段】,那么 A 字段名称可再次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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